婚前买房 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财产纠纷,很多人选择在婚前购买房产。如今,房价不断高涨,就有人开始琢磨了;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的增值部分,和另一方有关系吗?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二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要依情况而定:一种是装修费用是婚前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可就该装修而升值部分主张权利;另一种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装修,那么,因装修而升值的部分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在夫妻离婚时仍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这种情形主要出现在夫妻关系存续时间不长的婚姻中,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宿。”待当事人对争议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起诉。待房屋产权确定后,处理方式参照以上几种情形。
(作者: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 蔡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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