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检察院为实现“争先创优,再铸辉煌”的工作目标,把办案安全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始终坚持“五个到位”,确保办案安全工作。
一、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思想认识到位。经常性加强对全院干警办案安全思想教育,做好案前、案中、案后的安全教育。努力做好案前的动员教育,在办理每一起案件前,召开安全动员大会,明确责任,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案中的督促教育,安全第一责任人随时检查,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努力做好案后的警钟教育,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经常用上级的各项安全防范规定来对照检查,做到警钟长鸣,永不松懈,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对人民和法律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心,保证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办案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措施到位。进一步加强办案区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警务区安全工作制度、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制度、看审分离制度、安全责任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办案人员与司法警察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办案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人员到位。每年年初检察长与办案工作部门负责人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案件承办前部门负责人与主办检察官签订具体案件安全责任书,以此层层落实办案责任制。在案件承办期间,杨宇检察长作为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办案安全工作,分管检察长、办案工作部门负责人亲临现场落实办案安全工作,确保规范、安全、文明办案。
四、制定一案一预案,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每年年初对办案安全防范总预案进行修订,对具体案件实行一案一预案,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性格、爱好,以及认罪态度等情况制定具体案件的预案,并随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调整预案,确保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五、实行一案一总结,安全补缺补差到位。案件办理终结后,对该案办案安全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对安全防范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反省,对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之处进行补缺补差,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陈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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