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的某天,新疆兵团农二师库尔勒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接29团派出所报案称:29团市场有一个商店现金30000元被盗。接报后,刑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技侦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对案件开展细致侦查。然而侦查的最终结果不禁让人大跌眼镜。
公安民警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该案案发现场与报案人描述被盗事实不符,报案人的陈述中出现多处矛盾,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在事实与证据面前,报案人王某(男,21岁,初中文化)如实交待了由于家境困难,父亲病重急需用钱,看着自家店中的彩票机,想着如能中大奖或可解忧,想到这便开始疯狂投注,从几十元到几百元,后上千元投注,直到投到机子打不出彩票为止才罢手。最后投注的金额发现已达30000元,为逃避父母责怪,想以报假案的方式遮掩此事,末想被前来办案公安民警识破。
民警提示:上文中王某已涉及虚假报案,虚假报案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虚假报案者,公安机关会根据后果以及当事人认罪态度给于相应处罚。“110”报警应为严肃行为,且不可因为私利虚假报案,更不可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当我们为文中王氏感到可笑、悲哀之余,不禁感慨,成功之道,始于诚信,君子求财,取之有道。
《公众传媒》公众记者 Publics reporter:郑杰姝 马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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