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唐光新)自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集中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升“百日行动”宣传工作效能的通知》、黔东南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社会面宣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紧扣“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目标要求,强化宣传发动、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思路,通过点、线、面齐发力,在全州范围内营造深入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浓厚宣传氛围。
发起强劲宣传攻势
掀起“百日行动”宣传高潮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组织各交警大队紧盯各类重点违法、重点车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发起强劲宣传攻势,为掀起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宣传高潮。
紧盯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在主要路段、街道、社区和村寨等主要路段、重点部位悬挂宣传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宣传条幅。在繁华路口、小区宣传张贴宣传海报,广泛宣传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社会知晓率。
紧盯行业场所,在大队营区、客运站、驾校、高速服务区(收费站)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相关宣传标语、电子海报。
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社会面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回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酒驾醉驾、文明交通等交通安知识。
紧盯新媒体阵地,广泛联动传统媒体,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线”上与“线”下齐发力的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图文、海报、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心策划制作新媒体宣传产品,常态化展示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成果,扩大影响力,提升群众对 “百日行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新宣传标语铺天盖地
鲜活生动接地气交规入人心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根据《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帮扶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百日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别针对全高速公路和农村道路实际,拟写了24条群众乐于接受、贴近生活、清晰易懂、可辨性强的交通安全提示标语,要求全省各级交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全路段跨线桥两侧以及服务区“一屏一海报”、全线LED显示屏设置悬挂张贴;同时在农村道路主要路段、人员及车流密集路段分批悬挂、张贴,进一步掀起夏季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宣传高潮。
黔东南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肖文斌要求支队宣传科及时部署,安排各交警大队及时印制,及时播放、张贴、悬挂,力争新宣传标语全州全覆盖。全州23个交警大队立即行动,加班加点印制,顶烈日冒酷暑深入重点路段等地张贴、悬挂,并积极发动相关单位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以及宣传车、的士车、公交车等载体宣传,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覆盖面。“走夜路、开手电,被看见、才安全”“上路行走,左右看、靠边行”“横穿道路,左看、右看、再左看”…… 一条条引人瞩目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出现在各辖区的道路、集镇、社区,吸引着广大市民群众的眼球,时刻提醒市民群众关注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通过铺天盖地、爆发式的宣传,大力烘托了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以“七进”为载体,
盯紧重点人群持续开展社会面宣传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以“七进”为载体,组织民警、附警学校、农村、社区、企业、家庭、公共场所、驾校等,盯紧“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一老一少”、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以发放宣传资料、相关知识讲解、集中宣讲等形式,向群众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的法制知识及安全行车应对措施等知识。并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典型的事故案例,讲授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分心驾驶等常见的驾驶人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开车吸烟、接打电话、频繁变更车道等常见的危险交通陋习。并提醒广大群众及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驾驶,安全出行。同时,民警针对社区、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数量较多,面对面向群众宣传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及骑乘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州各交警大队充分利用交警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开设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专题专栏,共发布信息27600条;开展宣传活动150次,摆放展板1500块次;悬挂标语1150条;张帖宣传海报2300多张;通过电子屏幕发布宣传信息18400余次;发送手机提示信息50万余条;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宣传报45篇(条、幅),网络媒体采用460余篇。
(本文图片由黔东南州各县市(区、高速)交警大队提供)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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