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龚武训)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协助剑河县烟草局查获一起非法运输香烟案,查获各类香烟128余条,涉案香烟市值金额高达人民币8.5万元。
9月22日,高速四大队值班室接到剑河县烟草局工作人员电话报警,称有一辆浙江籍牌照的黑色轿车涉嫌非法运输香烟,现已从台江收费站上高速前往岑巩,请派警协助拦截。接到警情后,值班民警快速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迅速派警布警,在剑河往湖南方向剑河匝道口对目标车辆进行拦截,同时借助集成平台对目标车辆行车轨迹进行实时跟踪,最终在剑河匝道拦截点发现目标车辆后成功拦截,并将车辆引导至剑河收费站进行检查。
民警和剑河县烟草局的工作人员随即对嫌疑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后备箱塞满了货物,有雪花、娃哈哈矿泉水、加多宝等字样的包装纸箱。随后,现场人员对这些包装进行逐个拆封检查,发现每个纸箱装满了“和天下”“中华”“芙蓉王”“南京”等各类品牌香烟。经工作人员统计,此次查获的各类品牌香烟共计128条,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8.5万元。这些烟都是其从剑河及周边县市市场收购来的,准备运送到岑巩进行倒卖的。王某并没有相应的合法手续,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业品。
目前,该案已移交剑河县烟草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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