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案例:是中间人还是“第三人”?

发布时间:2016-04-1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杨新兰)近日,喀什中院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王某与李某经郑某介绍,于2014年6月达成土地转包协议,王某将其正在耕种的一百余亩土地及相关设施经原承包人同意后,转包给李某,后李某陆续给付了王某部分承包费,剩余118000元给王某出具了两份欠条;因李某到期未给付,王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由李某支付王某承包费118000元。

  宣判后,李某以案外人郑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需到庭参加诉讼,应追加郑某为第三人,原审判决程序违法为由,提出上诉。本院经二审审理后认为,案外人郑某在本案中,只是作为中间人介绍李某与王某承包土地事宜,与其二人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民事法律关系,亦与本案无利害关系,原审判决程序合法,处理正确,故判决驳回李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以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否具有独立的请求权为标准,可以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在本案中,案外人郑某只是中间人,与本案的双方当事人均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对本案争议的诉讼标的亦不具有独立的请求权,且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与其无利害关系,故郑某不具备第三人的主体资格,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但鉴于郑某知道案件的部分情况,可以作为本案的证人出庭作证。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