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专项监督护粮安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沭阳县以“四高”精心构筑普法工作大格局

发布时间:2015-09-25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李丙楷 刘永俭 祁锡江 周祥)在“六五”普法期间,沭阳县委、县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把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沭阳建设的美好愿景变成现实图景。

  领导高度重视。

  沭阳县委、县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了《沭阳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第六个五年规划,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的决议》,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沭阳建设描绘出清晰的蓝图。特别是在“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沭阳县多次召开“六五”普法工作推进会,县委书记胡建军、县长卞建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道良亲自参加会议,并作岀重要讲话。在全县40个乡镇场、(新城、街道)、474个村(居)、县直各单位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组,实行上下联动,大踏步开启和践行“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沭阳建设的新征程。

  稳步高位推动。

  沭阳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司法主抓协调、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主管谁治理”的实施责任机制,建立完善了目标管理、部门联动、督查考核等推进的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解决在“六五””普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进展情况,并多次作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专项批示。

  工作高效保障。

  为深化“六五”普法工作,沭阳县委、县政府提高了“六五”普法经费标准,写入了普法规划,列入了财政预算,年年足额拨付到位。并把法制宣传作为大文化来抓,在农村建起了“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文化广场、法制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一面墙、法治文化一条路、法治文化一小区、法制文化“农家书屋”;在城区建陵公园、沭河公园投资近300多万元,建起了两个法治文化公园;在城区相关综治、法治成员单位及公共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法制文化;并利用移动、联通两公司,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法治短信,提醒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普法高标准实施。

  一是普法因人而异。瞄准不同群体,确立重点普法对象,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公务员学法常态化”、“青少年学法普及化”、“企业经营人员学法实用化”、“农民、居民学法多样化”。坚持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推进工作的能力。二是普法因地制宜。围绕沭阳经济建设转型发展,组织政法各机关、县直各个法治成员单位,深入开展送法“七进”活动。以组团式、演讲式、法律顾问式、大众文艺宣传等方式,结合县情实际,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花乡经济发展。三是普法因时定题。利用每年的“元旦春节”、“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政法各机关、民政、环保、城建、国土、工商等部门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竭尽全力让普法阳光照耀沂河两岸,让花乡人民尽情享受普法的丰收硕果。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